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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說謊耶。
我其實並沒有停止尋尋覓覓,都忘了自己現在手上戴著的 BABY-G 是兩年前買的,在 zucca 之後 。
但我也並沒有變心,我還是很愛我的 zucca,只是還想買隻數字的電子錶。所以不算違規啦。不是衝動購物。
而且看到照片我想大家都會原諒我的,它那麼美~
不是我在說啊,它很受好評,注目度極高,戴在手上人見人誇。
而且它不是走大塊頭青春路線,我特意避開了BABY-G慣有的大錶面,以免顯得太裝小。它的大小跟手腕寬度的比例相當適宜,不太大又不至於小得太秀氣,我相當的滿意,有圖為證。
價格是 zucca 的一半喔。算是合理吧。
錶面的數字顯示方式也很奇特,是要正視才能看清楚時間的。所以捷運上的帥哥想知道時間是沒辦法瞄到的喔,要開口問我~
在留意的過程中,本來有幾款有點動心了,但其實並不是完全符合到我的需求,遲疑之後還是沒買下去。
後來覺得真是太對了,買東西不能將就,如果不是最最喜歡的,就不要了,寧可錯過寧可沒有。
否則買了終究還是不滿意,潛意識裡還是注意著別的,於是就會消費了多過一個以上,多過了自己需要的。
挑東西聽起來跟挑人還蠻像的嘛。東西多了頂多是浪費,人多於一個以上可就難處理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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